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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印发《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总体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12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2014年7月29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顺府办发〔2014〕59号文件,既《顺德区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总体工作方案》。通知标
 
  (八)各相关镇街。
 
  1.落实已建项目。协调镇街内已建屋顶太阳能光伏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协助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竣工验收并且清算。
 
  2.协助摸查区域内屋顶资源,为制定光伏应用规划打好基础。
 
  3.筛选和鼓励镇街内大型屋顶资源企业、用电大户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
 
  4.做好辖区内光伏发电应用规划,上报区太阳能产业应用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
 
  1.研发和应用。充分发挥研究院的技术力量优势,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
 
  2.专业服务。结合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建设、监督、验收等环节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3.社会公益。发挥研究院的知识力量,及时向市民和企业普及太阳能光伏应用的相关知识。
 
  4.积极协助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太阳能光伏上下游产业在顺德区集聚。
 
  三、保障措施
 
  (一)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光伏发电应用的推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发展目标以及工作分工迅速组织制订本部门分期、分阶段的详细落实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目标、工作推进时间表、具体措施、完成时间以及主责领导、负责人员等,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二)部门联动,协调推进。
 
  区太阳能应用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需定期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内容应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相关建议等。
 
  (三)积极协作,加强沟通。
 
  加强与国内外光伏产业专家顾问的交流互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充分听取专家顾问的专业意见,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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