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光伏政策 > 正文
关于印发《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为推进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制定本专项规划。本规划中的新能源产业是指新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传统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产业,如风能、太阳能等。

冀政函〔2010〕6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0年6月1日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日

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发展新能源产业是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和用能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整体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为推进我省新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制定本专项规划。

  本规划中的新能源产业是指新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传统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产业,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煤的清洁利用、智能电网和车用新能源基础设施等。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资源状况。

  风能。全省风能资源总储量7400万千瓦,陆上技术可开发量超过1700万千瓦,近海技术可开发量超过4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张家口、承德坝上地区,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地区以及太行山、燕山山区。

  生物质能。我省是农业大省,各种农作物干秸秆年产量3600多万吨,除去薪柴、还田、养殖、造纸等已利用秸秆外,剩余废弃秸秆量超过1200万吨。全省林地面积7100多万亩,可作为能源林资源2100万亩,林木枝条年可利用量200万吨左右。

  太阳能。我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北部张家口、承德地区年日照小时数平均为3000~3200小时,中东部地区为2200~3000小时,分别为太阳能资源二类和三类地区,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

  水能及地热能。全省水资源量205亿立方米,具备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条件。渤海湾是我国近海海流能较好的区域,适宜潮汐能开发利用。全省地热资源可采量相当于94亿吨标准煤。

  (二)发展现状。

  风力发电初具规模。全省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到2009年底,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02万千瓦,其中并网运行1358万千瓦。目前,张家口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顺利,风电二期工程和承德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开发方案已经国家批复,2010年将陆续开工建设;沿海及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全省在建风电场17个,总装机容量134万千瓦,预计到2010年底装机容量可达到400万千瓦,其中并网运行267万千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