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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为推进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制定本专项规划。本规划中的新能源产业是指新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传统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产业,如风能、太阳能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为主线,按照规模化、聚集化、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增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能源发展和用能方式转变,优化能源结构,培育战略支撑产业,保障能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以扩大总量为首要任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加快具有资源优势和大规模产业化条件产业的发展。以培育新兴战略支撑产业为目标,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构筑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新能源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新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调整结构与转变方式相结合。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步伐,做强存量、做优增量,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社会用能方式转变。

  坚持自主创新与战略合作相结合。发挥比较优势,增加科研投入,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的战略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新能源产业行业标准体系,新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新能源(不含水电,下同)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5%,比2010年提高26个百分点。年节约标准煤1200万吨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00万吨以上。

  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15%,比2010年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900万千瓦、30万千瓦和70万千瓦。

  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500万平方米。

  建成1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100个绿色能源示范乡。

  培育6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

  三、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工程。

  按照“建设大基地、融入大电网”的发展思路,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开发、电网配套、统筹消纳”的原则,大力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建设。

  充分利用张家口、承德地区风能资源,全力推进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确保张家口百万千瓦风电基地二期工程150万千瓦和承德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0万千瓦投产运行。加快开发利用秦唐沧沿海及海上风能资源,启动沿海及海上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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