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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要求
发布时间:2014-08-21     来源: 广东发改委
本文摘要: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落
 
  3.我省发展现状
 
  我省在光伏发电方面是全国的先行者,2004年在深圳建成了当时亚洲装机容量最大的1兆瓦并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系统。“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开展了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景观灯、小型屋顶光伏系统的推广工作。“十二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金太阳示范项目和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获得较快发展。国发〔2013〕24号文及系列扶持政策出台后,我省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号),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佛山三水工业园被列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总容量达26万千瓦。截止2013年底,全省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同比增长近3倍。虽然我省光伏发电起步较早,但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近年来发展却相对滞后,2013年我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省内电源装机容量的比重不足4‰,占全国光伏发电装机的比重也只有1.7%,资源利用率低。
 
  (三)发展形势
 
  ——有利条件:一是随着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应用规模扩大,光伏发电将成为继水电、风电之后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国家初步建立了有利于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市场竞争机制,光伏发电成本实现了快速下降,具备在国内较大规模应用的条件。三是我省经济相对发达,工商业平均电价和煤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在国内均属较高水平,相同度电补贴标准下,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经济性更好;我省电源总装机规模大,电网网架结构坚强,光伏发电电网消纳能力强。四是我省具有较好的光伏研发和产业基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在光伏发电技术研发方面具备较强实力,我省的光伏产业已形成以光伏材料、电池、组件、装备、系统集成等为主的产业链条,为我省大力拓展光伏发电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制约因素:一是尽管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有所下降,但与常规发电方式相比,成本仍然偏高,短期内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才具备商业经济性,受财政补助资金总量限制,光伏发电发展规模仍受到制约。二是光伏发电在上网和售电方面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和具体操作上的难题,如所发电量可否就近直供等,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三是光伏发电商业化运营模式还不成熟,存在建设屋顶落实难,融资难等问题,商业运营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四是光伏发电投资回报存在不稳定性,如屋顶业主经营不善导致用电量急剧下降或停产,以及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执行中的电费结算风险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大力培育拓展光伏发电应用市场,完善扶持政策,简化项目管理,创新发展方式,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提高光伏发电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光伏产业做强做大,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低碳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政策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光伏发电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商业模式、并网售电机制、投融资方式等创新,促进光伏发电加快发展;政府通过制定年度指导规模、简化项目管理、落实电价补贴等政策,引导、推动光伏发电应用。
 
  2.园区规模化应用与各领域利用相结合
 
  大力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各类产业园区等厂房屋顶集中连片、负荷稳定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支持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家庭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
 
  3.扩大发电应用与带动产业发展相结合
 
  扩大光伏发电应用规模,带动光伏产业做强做大,提高光伏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光伏产业的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不断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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