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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制动光伏局

——专访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产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李俊峰先生
发布时间:2011-11-10 13:55:15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杂志
本文摘要:上网标杆电价的出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的发布,处于政策巅峰的光伏产业似乎正在悄然变革,或翻天覆地。光伏发电政策扶持必不可少,但是市场机制在整个光伏局中发挥着最基础的作

标杆电价尘埃落定
应市场而生
  话题从业内最关心的上网标杆电价开始。7 月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称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太阳能光伏电站招标上网电价,以及中国太阳能资源的状况,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的出台,一方面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必然要求。《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分步骤、有目的地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固定上网电价。另一方面,上网电价的出台顺应了光伏业界的呼声。这几年来,尤其是风力发电出台固定的上网电价之后,光伏业界一直在呼吁光伏发电应该尽早出台固定的上网电价。另外,固定的上网电价符合了电力行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为什么这样说呢?发电行业就是这样,一个电站安全运行10~20 年,主要是通过发电的收入来收回投资者的成本,使投资者投资发挥到最大的效益。如果给投资商一个明确的上网电价,这就是给了投资商一个明确的回报预期。无论制定了怎样的固定上网电价,究竟能不能赚钱,在什么地方能赚钱,什么条件下能赚钱,可以算得很清楚。有了固定的上网电价之后,企业完全可以自主地进行风险成本控制,这样可以避免盲目的投资,避免投机行为。”在他看来,这次国家出台的固定的上网电价总的来说尚算合理,对于推动光伏发电市场的形成有着及其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尚待进一步完善
  同时李俊峰也强调,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相关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应该与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规模、实际水平相适应。他说,这个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太阳能具有分布广、有区域性差别的特点,存在不足。此外,该政策还应该完善、细化相关条款,促进技术进步,并适度控制市场规模。这个政策具有局限性,只适应西部七省的实际情况。而且,该政策到现在也没有公布政策执行后的具体细则。比如光伏发电项目的具体核准时间、补贴资金的来源以及接入电网的核准条件等都没有公布。
  国外曾经有过这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李俊峰举了个例子,前几年西班牙装机容量突然大增,短短几年之后忽然骤降下去,这种教训应该吸取。现在德国、意大利都在考虑,是否应该通过规模来定价格,制定固定的上网电价水平应与规模相适应。另外,还需要显著的技术进步来推动,“就像德国,每年降多少给你一个预期,这样都需要慢慢的完善,总之,上网标杆电价一个好的政策,但是需要完善与调整。”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欧洲的经验表明等到发现光伏装机太多后再采取措施,代价就过于沉重。
  “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去完善这个政策。”李俊峰表示,首先是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要相适应,不能因为出了上网电价政策,国内产业就一窝蜂似的发展,应注意制定合理发展规划;其次要充分考虑太阳能发电特点,把分布式发电作为主要发展方向;最后要通过政策扶持确实推动技术进步,促进发电成本不断下降,使其成为老百姓承受得起的“绿色电”。
  总的来说,业内期盼已久的光伏发电标杆电价终于尘埃落定,光伏发电不再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而是有价可循。虽然全国单一的标杆电价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价格的政策效果也有待时间验证。但是毕竟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可贵的一步。2011 年7 月24 日,必将成为中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史的重要里程碑。和所有关心光伏产业的人们一样,对于光伏产业的未来和中国的未来,我们从来都不缺少信心,并将一直满怀期待,且思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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