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时间:2015-07-01     来源: 证券时报
本文摘要: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怀进先生主持。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20.22,0.57,2.90%)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1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6日
 
  至201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1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01
 
  *ST海润
 
  2015/7/1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以2015年7月15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系人:问闻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1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1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宇峰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15年7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109。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顺应了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助于加强公司在国内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与规划。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和勤勉义务。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1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通字15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5年2月1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32号)。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在收到立案调查结论性意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3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ST海润公告编号:临2015-11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镇原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独资设立镇原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镇原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镇原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陈建
 
  6、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陈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主营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8、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9、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投资的业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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