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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资源在规范中得以发展
发布时间:2012-07-31     来源: 《 光伏产业观察》杂志
本文摘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6月14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

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可超前。地方立法可更多关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

  另有消息称,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针对风能、太阳能探测国家之前已经在准备全国层面的立法工作,黑龙江率先出台有关规定有其必要性。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也曾表态,近年来,我国地方气象立法针对性强,地域特色鲜明,法规规章的适用性越来越好,专项立法日益增多,立法质量越来越高,日渐完善的有关气象的地方性法规对防灾减灾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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