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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具特色的“杭州模式”
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杂志
本文摘要:4月9日,由杭州市新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杭州市2014年度光伏产业十大新闻事件通报会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召开。
 
  4月9日,由杭州市新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杭州市2014年度光伏产业十大新闻事件通报会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召开。会议上通报杭州市2014年光伏产业十大新闻事件,介绍新闻事件的征集和评审情况,并展现了杭州市2014年光伏产业转型创新发展中的各项成果。
 
  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是杭州市十大重点扶持产业之一。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杭州市工业经济正在进行格局转型,各行业正在全面创新,杭州市光伏企业以"差异化协作创新"为特色,坚持走"小精专"特色发展道路,形成独具特色的"杭州模式"。
 
  据杭州市光伏协会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杭州市全市新增装机项目共151个,总计59883.18kW。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装机项目194个,总计装机规模为95607.92kW。
 
  政策扶持
 
  2014年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14~2015年,在完成浙江省省分配给本市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杭州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年均200MW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550MW以上。
 
  《意见》积极推进单体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应用。优先支持在市内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的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可开发屋顶面积较少的工业园区,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等事业单位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杭州市政府积极支持发展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在新农村示范区、美丽乡村等改造示范项目建设中,具备条件的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意见》将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组织开展连片设施光伏照明试点。杭州市提出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凡符合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建设条件的在建或已建成建筑屋顶,均鼓励补建和改建光伏发电系统。
 
  杭州市还积极推广光伏玻璃幕墙、顶棚、光伏瓦等的使用。在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公园和居民区道路照明、高速公路服务区照明、公交车站和公共自行车棚照明等方面,开展光伏照明试点。
 
  2014年11月,杭州新政《关于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杭经信联高新[2014]463号)发布,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明确对2014至2015年内建设并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而在各区县,包括富阳、余杭、建德在内的多个区县,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开发区等区都已经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立体而又全方位的扶持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分布式光伏应用的建设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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