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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业“暗战”
发布时间:2012-08-10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文摘要:正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美国对中国光伏业反倾销化补贴的双反(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统称)还没有最终落下帷幕,欧盟又有可能对中国光伏...

可能会在欧盟作出决定前,派一个代表团跟欧盟举行高层对话,让他们放弃立案。”阿特斯市场部经理王志军告诉时代周报。

  此前,商务部发言人曾警告欧盟谨慎对待光伏“双反”,否则会引发贸易战。这意味着,如果欧盟对中国光伏业进行制裁,中国会采取报复措施。

  据公开消息,虽然我国光伏产品主要出口欧美,但主要利润却被欧美取得。以研发和生产设备制造占优势的欧美,通过向中国转让专利技术、出口制造装备赚得盆满钵满,而我国生产大多集中在组件端,这仅占整个光伏价值链的8%-10%。

  “如果对中国光伏业"双反",中国光伏业虽然倒下了,但也不会再进口他们的专利和设备,他们也会失去更多利润。”阿特斯宣传人员沈杨子告诉记者。

  “与美国打压中国光伏业不同,欧盟内部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欧盟发展清洁能源,受益于中国物美价廉的光伏产品,如果欧盟对中国采取"双反"措施,自己的损失会更大。同时,欧盟债务危机之时,也希望中国能伸以援手,因此也不希望在这个当口激怒中国。所以,"双反"调查最后走向,受多种因素影响。”孟宪淦如是说。

  孟宪淦认为,中国光伏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较强优势,现在是很好的调整时期,在此期间,大部分落后产能会被淘汰,“企业应该趁此机会攻克关键技术,发展关键材料,尤其是要了解我国和其他国家政策,光伏是一个政策市场,不懂政策则做不好光伏。”

  产业格局亟待谋变

  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坦言,此次新能源面临如此被动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起到了负面作用,“在相应工作中,缺位与越位同时存在,致使我国光伏业没有得到合理发展,给了国外对中国反补贴反倾销的理由。”

  “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急功近利地支持企业发展光伏项目,各地峰涌而上,导致光伏业产能迅速扩张,并且政府在各方面对生产环节进行补贴,比如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甚至零地价向企业转让生产用地,并给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林伯强说。

  孟宪淦有些担忧,如果欧洲“双反”也实施起来,企业70%以上的市场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失去市场,如此一来中国光伏业会崩盘。

  据了解,美国和欧盟的做法是对上游研发环节和下游电厂环节进行补贴,通过这种措施同样可以促进光伏生产业的发展,并且还能迅速发展太阳能发电行业。

  林伯强认为,前几年地方政府看到光伏产业能迅速赢利,纷纷上马光伏业,但国内对光伏安装应用补贴不到位,甚至对光伏发电没有有效鼓励措施,导致光伏发电在国内发展缓慢。据了解,目前新能源在我国能源占比不足2%。

  在林伯强看来,对生产环节的补贴,使光伏产品价格下降,出口欧美时价格低于其他国家,但我国新能源并没有因此得到多少发展。我国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种光伏政策虽然促进了各地经济增长,但有补贴国外光伏发展的倾向,当光伏企业遭遇“双反”时束手无策,寄希望于国家出面。

  而在国家层面上,林伯强认为,政府在光伏业发展方面存在多方面失误,“早期光伏业迅速发展时,国家没有从战略上制定合理规划,让光伏业有序发展,并且在光伏上游研发和下游发电补贴都不到位,使我国光伏业在装备和技术方面都受制于人。”

  目前,我国光伏业只有10%左右的利润,其他利润都被设备和研发环节赚去,这是欧美企业的强项,“我国需要加强对研发和下游安装的支持力度,对上游和下游进行补贴,这样才会避免受到"双反"的制约,同时促进我国光伏发电业真正发展起来。”林伯强说。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志鹏则认为,除了重点发展研发和支持下游发电外,光伏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在国外建厂以图规避双反也是应对良策。

  “当年日本汽车企业受到美国制裁,为规避制裁,日本到美国本土生产,这使美国车企仍旧保持龙头地位,现在日本汽车企业的研发中心和生产重头都在欧美,但利润留给了本国。”李志鹏举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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