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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光伏发电用户侧并网需调整政策和创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1-09-08     来源: 新华网
本文摘要:北京9月6日电2009年,我国启动光电建筑、金太阳示范工程和敦煌大型荒漠光伏电站招标等多个项目。截至2010年底,我国光伏发电装机为890...

  三、突破用户侧并网的机制障碍――国家宜修订电力法,企业需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创新商业运营模式,电力部门应创新受卖电机制

  金太阳和屋顶示范项目一般规模较小,大部分在几百千瓦到几兆瓦。相对而言,实行集中连片示范,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系统造价,也有利于电网集中管理。为此,我国在2010年底首批确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个开发区作为“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一期建设规模为170兆瓦。据初步统计,我国有100多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都在几十平方公里,可安装光伏发电规模约在100兆瓦,这样仅国家级开发区就可以实现1000万千瓦装机。加上数百个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装机规模更大。

  据了解,在上述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中,上海张江和深圳高新区有不少企业采取租赁方式,将屋顶租给有经验、有实力、专业化的大型能源企业,进行集中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所节省的电费,按照双方的约定共享收益。

  王斯成表示,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原则是“用户侧并网”和“自发自用”。如果是自己的建筑,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光伏系统开发商和建筑本身不属于同一单位,则会出现“为别人省电”和如何进行利益分配的问题。对此,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是很好的商业模式。光伏系统开发商与建筑所有者签订协议,建筑所有者将省下来的电费按照租赁光伏电源的方式支付给光伏开发商,而光伏开发商以租赁屋顶的方式对建筑所有者给以适当补偿,这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是一种“双赢”的商业化模式,将有效解决开发区众多业主很难集中成片示范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建设质量,降低成本,推动规模化应用进程。

  但在实际操作中,金太阳工程中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遭到了地方电力公司的质疑。中新天津生态城的负责人反映,天津市电力公司明确表示,生态城中金太阳示范工程的业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营光伏发电系统,就是在向屋顶所有者售电,而我国电力法规定,除了电力公司,任何机构都不得向用户出售电力。因此,光伏发电的电量只能卖给电力公司,而电力公司的收购按照天津市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结算。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按照现行电力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营金太阳工程中的光伏发电系统,确实有“违法”之嫌。为此,我国应对电力法进行适当修改,出台包括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内的分布式能源管理办法,改变以往的一些电力管理方法,允许大量分布式能源接入用户侧,减少电损、增加供应。同时,为形成多赢的局面,金太阳工程的光伏发电系统运营商可以支付电力公司0.10-0.13元/千瓦时的过网费,使电力公司能够回收因售电量减少但基础电网服务没有减少而产生的成本。

  电网接入是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只要能够解决光伏系统用户侧并网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化运作模式问题,光伏系统有望在我国出现爆发式的增长。修订相关法律,调整有关政策,电力部门积极配合和服务,是促进金太阳工程顺利实施,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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