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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计划和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2月5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就全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要求,各市发改、扶贫部门和电网公司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工作组织领导。

  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号)和我省《关于组织申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6〕1343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并网计划(见附件)予以下达,并就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安排规模和原则
 
  本批安排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计划项目88个,总规模258万千瓦,涉及88个村,帮扶贫困户数5165户。项目均符合《关于积极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户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冀发改能源〔2016〕1201号)有关要求,并经各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联合申报,且以县为单位编制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村级电站建设地点、建设运维企业以及每户对应5千瓦,每年不低于3000元、连续20年扶贫标准。
 
  二、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有关要求
 
  2月5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就全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要求,各市发改、扶贫部门和电网公司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推进措施,切实把光伏扶贫工作作为产业扶贫的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凡纳入2016年度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将组成督导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力争早投产、早发挥作用。
 
  对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开发企业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在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对不能如期建成的项目,届时一律调整计划指标,并对项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今后不予安排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结合《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6〕1660号)要求,督促开发企业尽快落实项目场址和其他建设条件,全部项目确保3月底前如期开工,6月30日前建成并网。
 
  附件:1.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并网计划汇总表
 
  2.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并网计划明细表(分市)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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