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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上半年各地光伏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5-07-21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标准为0 42元 千瓦(含税)。
 
  国家
 
  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含税)。
 
  以下是各地的补贴政策:
 
  一、北京市
 
  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期间,北京市域内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3元/千瓦时市级补助,连续补助5年。
 
  二、上海市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25元/千瓦时(工、商业用户)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4元/千瓦时(个人、学校等)
 
  三、广东省
 
  1、广州及佛山
 
  2、东莞市
 
  (一)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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