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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中市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 扬中发改经信委
本文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镇江市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及加快光伏应用推广的政策意见,加快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和光伏应用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金屋顶”工程,努力打造“绿色能源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镇江市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及加快光伏应用推广的政策意见,加快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和光伏应用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金屋顶”工程,努力打造“绿色能源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经济强、生态好、百姓幸福、社会和谐的最美扬中”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我市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应用带动产业、产业促进创新、创新推动发展,从2015至2020年间,全市每年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40MW左右;力争到2020年末装机总容量达240MW,建成全国重要的光伏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三、工作重点
 
  1.推广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坚持“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鼓励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新建标准化厂房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标准整体设计和建设,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和各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意见》(扬发〔2008〕12号)执行。大力开展规模化应用示范,对具备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条件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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