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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来源: 国家能源局网
本文摘要:2015年能源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全国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201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
 
  三、推进电力等能源市场建设,完善交易机制,推进价格改革
 
  (十一)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按照顶层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制定中长期电力市场建设规划、电力交易基本规则和技术标准,加强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工作指导。抓住推进电力改革的有利时机,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深圳、内蒙古西部电网以及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同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
 
  (十二)大力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准入、交易等制度办法,大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探索推进跨省区直接交易。加强交易行为监管,促进直接交易规范有序开展。
 
  (十三)促进建立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稳步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推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和发电权交易,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西电东送”和清洁能源消纳,有效减少弃水、弃风。深入推进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与并网运行管理工作,推动跨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深度试点,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
 
  (十四)积极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加强输配电价格和成本监管。完善电力企业价格和成本信息报送制度,开展电力企业经营情况分析。推动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适时安排新能源、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等行业运营及价格成本核算等情况调研,提出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油气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十五)研究做好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监管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筹建工作。研究出台交易业务监管办法,明确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合同签订与执行,信息公开、报送与披露,投诉举报处理等监管职责及要求。确定监管重点,制定监管实施细则,做好交易中心成立后的相关业务监管工作。
 
  四、突出抓好重点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六)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监管。围绕上述工作内容,制定年度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选择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驻点及重点监管,集中时间和人员力量,深入查找问题,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监管工作。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下达监管任务书,组织派出机构开展专项监管。
 
  (十七)组织开展重点问题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各派出机构参照上述工作内容并结合本地能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报市场监管司,经汇总研究后印发各派出机构组织实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各派出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本地区能源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问题监管,并抄送市场监管司。
 
  (十八)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各项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相关后续工作,督促企业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及时移交处理。有效运用监管工作成果,及时向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将监管报告作为拟订行业规划、政策和项目审批、限批的重要依据。
 
  五、加大能源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九)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完善有关行政执法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完善能源管理、日常监管与稽查工作的衔接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依法查处有较大影响的违法违规案件。
 
  (二十)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和争议处理工作。加强12398能源监管民生通道建设,规范12398热线用途拓展后的宣传、信息统计分析以及处理情况通报发布等工作。完善12398热线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和普及12398热线标识。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提高投诉举报事项“三率一度”(办结率、回访率、当事人满意率和社会知晓度)。建立健全能源争议调解有关制度,开展能源争议调解和裁决工作。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二十一)健全能源监管法规体系。推动制定《能源监管条例》,制定和完善能源监管规则、规定、方法、程序。全面推进依法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工作流程和执法文书,促进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十二)稳步推进能源监管标准建设。建立健全电力监管标准体系,做好计划项目的征集和审核管理工作,督促做好标准起草、意见征求、技术审查等工作,完成已立项电力监管标准的编制,研究探索将电力监管标准拓展至能源领域。
 
  (二十三)加强能源市场化改革及能源监管重大问题研究。开展电力市场建设规划问题研究,为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提供参考。开展中国能源监管的实践与探索研究,促进监管工作的深化。开展能源价格水平及比价关系、电力辅助服务机制、输变电工程及配电网建设运营评价、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考核及监管机制、弃水电量统计监管、电网企业主要财务经营指标对比、油气管网剩余能力核定办法、炼油行业节能减排监管指标及监管机制、油气管网设施运营监管等研究工作。
 
  (二十四)加强监管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能源监管工作手册》宣贯培训活动。邀请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新能源等行业的专家对能源监管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12398热线工作人员学习受理投诉举报事项有关制度,讲解投诉举报信息统计和分析方法,交流受理投诉举报事项的工作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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