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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改善电力运行等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24     来源: 国家发改委
本文摘要: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十九)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应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创新工作思路,督促电网企业落实分布式发电并网政策,促使电网企业多吸纳分布式发电。
 
  (二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热电机组蓄热技术,开展低谷电力供热试点。
 
  四、加强相互配合和监督管理,确保清洁能源多发满发政策落到实处
 
  (二十一)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应满足并网技术要求,提高出力预测精度,加强生产运行管理,提升电能质量,减轻电网稳定运行的压力。
 
  (二十二)电网企业应统一负责清洁能源发电出力预测,科学安排机组组合,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合理调整旋转备用容量,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促进清洁能源优先上网,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加快点对网输电线路改造,提升吸纳可再生能源能力。有条件的电网,可以开展清洁能源优先调度试点,即以最大限度消纳清洁能源上网电量为目标,联合优化调度,灵活安排运行备用容量。
 
  (二十三)电网企业应加强清洁能源富集地区送电通道的建设,发展智能电网技术,改善清洁能源并网条件,扩大资源配置范围。
 
  (二十四)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应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电力调度、发电运行和年度发电计划实施的监督,定期组织通报电力运行信息,协调清洁能源并网及运行矛盾,切实保障清洁能源多发满发。
 
  (二十五)能源监管机构要对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情况进行监管,对未能全额上网的,应查明原因,理清责任,督促相关方限期改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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