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款没着落乐山电力状告ST天威
发布时间:2014-10-23     来源: 成都商报
本文摘要:在乐电天威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等的贷款中,乐山电力与*ST天威与金融债权人签订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并明确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

  乐山电力今日(23日)公告称,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ST天威)共同出资成立了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公司),其中,乐山电力持股51%,*ST天威持股49%。在乐电天威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等的贷款中,乐山电力与*ST天威与金融债权人签订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并明确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
 
  乐山电力表示,由于乐电天威公司停产技改,无经营收入来源,应由公司和*ST天威按照上述担保责任之约定承担责任。但是,*ST天威多次未履行义务,先后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一方面认可担保比例;另一方面却请乐山电力先行支付银行贷款资金,公司已代*ST天威支付银行贷款资金。
 
  正因为如此,乐山电力表示*ST天威违反担保及承诺义务,占用了公司大量的现金流,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判令*ST天威返还乐山电力资金4871.58万元(暂定金额)及利息;2、判令由*ST天威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目前,案件审理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乐山电力表示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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