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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及建设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8     来源: 国家能源局
本文摘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应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账号分配、硬件购置及咨询服务等事宜,抓紧配合开展各地区信息上报工作。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38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请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各案及建设等有关情况在线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统计及报送各项内容。
 
  (二)报送形式及时间。信息统计及报送采用在线填报形式。2014年1-9月份信息报送应在11月15日前完成。各省(区、市)的光伏发电项目各案及建设运行情况将作为确定2015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我局前一阶段已组织部分地区及电网企业先期开展了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及报送的培训及实际填报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形成了《能源主管部门操作流程》(视频)、《电网企业操作流程》(视频)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信息管理平台-光伏发电信息统计及报送系统教材》(以下简称《教材》)等相关在线填报指导工具(可至http://211.160.21.236:1001/help/download.jsp下载),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参考相关指导文件开展信息在线填报工作。各派出机构可及时登录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跟踪相关情况(相关操作请参考《教材》)。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应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账号分配、硬件购置及咨询服务等事宜,抓紧配合开展各地区信息上报工作。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邢翼腾
 
  电话:010-68555840/68555050(传真)
 
  邮箱:xingyiteng@126.com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王烨姚一凡
 
  电话:010-51973122/51973620
 
  邮箱:solarchina20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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