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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光伏产业获政策利好
发布时间:2013-09-27     来源: 东莞日报
本文摘要: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是多年来上调幅度最高的一次。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出台各项利好政策,光伏产业盈利前景逐步向好。

  上调幅度接近一倍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从2006年的每千瓦时0.1分钱逐步提高到现行的每千瓦时0.8分钱,目前每年筹集金额200亿元左右。但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

  “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这势必将影响到可再生能源的投资积极性。”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由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是多年来上调幅度最高的一次。

  光伏项目投资有望提速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上调和分布式电价补贴区域标杆电价都超过企业的预期,光伏产业盈利前景不错。” 易事特电能控制研究院院长徐海波表示。

  此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整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相伴生的。其中更为具体地明确了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徐海波表示,“并网难和电价补贴都已得到了政策层面的支持,光伏发电企业的资金回收有保障,行业发展的信心得以提振,光伏项目投资有望提速。”

  一位光伏行业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东莞光伏制造集中在光伏电池外的配套产品,行业调整有利东莞优势光伏制造企业,给整个行业带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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