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体系初成
谈及中电联负责的光伏标准的时候,汪毅说,“中电联根据理事单位的需求,特别是针对光伏并网与发电做了大量的工作。” 光伏发电标准中,全国性的管理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归口,涉及到建筑应用领域的由住建部负责,电力行业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管理,中电联负责日常工作。为推进中国光伏标准化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2月成立了光伏发电机产业化标准推进组。光伏发电机产业化标准推进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基础材料、电池和组件、系统和部件、并网发电。中电联是并网发电工作组组长单位,涵盖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设计单位、工程公司、科研单位、制造单位、大专院校等方面代表共60多位。
由中电联牵头的标准工作组编写的40多项光伏并网关键技术标准正加紧进行组织征求意见、审查和向主管部门报批,以此构建光伏并网关键标准的主要骨架。汪毅介绍,40多项标准充分考虑了用户侧、光发电站、光伏屋顶等多方面需求,将有效助推光伏并网。在经过2个月的公示并收集建议后,标准工作组还将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审查修改,报国标委、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我国对光伏领域核心技术研究起步较晚,我们把重点放在了标准体系建设这一基础性工作上,希望在1至2年内把标准体系框架搭建起来。”汪毅如是说。
目前,很多重要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 50866--2013、《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4--2012、《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 29319--2012、《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GB/T 29321--2012、《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GB/T 29320--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NB/T 32001--2012等在主管部门关心指导下已经发布。更多的标准还在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的过程中。汪毅预计,构建完善的光伏并网发电标准体系至少需要上百项标准。
“制定标准的过程基本上是双向的,既有各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也有我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光伏电站建设需求提出的。目前,中电联受各个主管部门委托提出每年的标准编制计划,并对重要标准组织讨论,同时主持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审查工作。相关标准立项后,我们会在主管部门及标准化管理中心网站,网上网下同步征求意见,所有相关单位也可以通过邮寄信函、电邮等方式就标准文本提意见。我们会选取行业内的各个单位的顶级专家参与标准编制及审查工作。我认为,在标准制定的公平、公开和公正这方面中国的电力行业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汪毅这样对记者说。
在编制标准的过程中,中电联会向会员单位与相关企业发文征求意见。“我们很注重征求意见的代表性,比如说光伏逆变器的标准这涉及到电网公司对逆变器电能质量、通讯、控制方面的要求,更要征求逆变器的用户发电公司的意见,最重要的是征求逆变器厂家的意见。如果逆变器厂家做不出符合标准的逆变器,目标制定出来也是无法执行的。同时中电联还要征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意见。我个人认为中国电力行业制定标准的过程是最为公开透明的,学术民主也是在这个地方体现出来。”汪毅说征求完意见之后,中电联往往收到很多的意见,标准编写组要对所收到的意见进行逐条甄别,对于未采纳的意见进行原因标注。
“开送审稿审查会的时候,一般都会有20~30位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对标准的条款逐字逐句讨论,最后形成会议纪要。在开送审稿审查会的时候就会把征求意见的意见处理汇总表拿出来,对于没有被采纳的但是专家比较坚持的意见进行讨论,绝大部分观点在审查的时候就会达成一致,趋向认同。然后再去完成标准的报批工作。报批之后,上级主管部门通常对我们会有一些要求,比如让我们写一下该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标准的情况说明、在标准的体系中位置等一系列的内容,这些对我们来说也是很大一部分工作。
三大难点解析
在问到汪毅编制标准有哪些困难的时候,汪毅很坦诚的跟记者说道,”我认为难点在于,第一,中电联做了很多标准是国际上所没有的。可以自豪的说,我们基本建立起光伏发电标准体系。虽然整个框架体系比较粗,但是整个行业还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有了这个体系框架做指导,就可以基本满足发电企业的基本需求。“据汪毅介绍,中国以前提倡”采标“即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但是发电的很多标准没办法采用这种方式,因为国外也没有相应的发电标准。也就是说中国在电力标准制定方面并没有走到国外的后面。”我们曾对比过中国、美国、欧洲的光伏发电标准,中国发电结构形式与电网结构形式、用电的负荷情况与美国、欧洲不尽相同,直接采用他们的标准未必合适。“汪毅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