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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
发布时间:2012-11-15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为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十二五期间超常规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一、产业发展现状(一)产业...

  (二)区域布局

  按照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总体部署和功能区划,依托我省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打造“一核四区”的产业发展格局,即:以新余为光伏产业发展核心区,上饶、九江、南昌、景德镇为光伏产业发展集聚区,其他有关设区市配套支撑。

  ——新余市以赛维LDK、瑞晶、升阳光电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做大做强硅料、硅片、电池及组件等核心产品,发展先进配套产业,加强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建设,建立综合、完善的产业体系,打造世界级光伏产业基地。

  ——上饶市以晶科能源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建设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扩充产业规模,强化产业配套,形成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业集聚地。

  ——九江市以旭阳雷迪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发挥港口优势,打造江海联运的便利出口通道,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建成以硅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为主的产业集群。

  ——南昌市以赛维BEST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建设以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薄膜太阳能电池以及光伏系统应用产品为重点的产业集群。

  ——景德镇市以景德半导体、威富尔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利用当地电子信息产业基础优势,促进产业承接与转移,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上中游产业及下游配套产业集群。

  ——抚州、萍乡、吉安、宜春等设区市以发展硅片、电池及组件、光伏应用等产品为主,加强区域协作和生产要素流动,为“一核四区”提供配套、支撑和补充。

  五、政策措施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做好资源能源土地等要素保障,积极推进资产、资源、人才、市场向优势企业集聚,着力增强核心企业裂变扩张能力。

  加大项目招商力度。按照“省市联动、合作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鼓励企业垂直一体化战略和产业纵向整合。

  加强光伏重点项目管理,对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跟踪、重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力争早启动、早开工、早见效。

  (二)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加快现有的新余高新区、九江经开区两个省级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上饶经开区、南昌高新区尽快成长为省级光伏产业基地。加快新余国家新型工业化(光伏)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业进一步集聚。

  着力培育和引进上中下游及配套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形成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光伏企业,增强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物流配套建设,提高园区配套能力和水平。

  加强区域协作,发挥抚州、萍乡、吉安、宜春等设区市的产业配套、支撑和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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