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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能源规划胶着 光伏发电面临多重竞争
发布时间:2011-08-15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本文摘要:没有确切的时间表。十二五开局之年已经过半,就十二五能源规划进展接受采访的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给出的解释是,十二五...

  依据姜克隽的测算,如果按41亿吨标准煤、16%的能源强度计算,GDP大概的增长速度是8.5%。假如出现这样的结果,不争的事实就是能源总量控制让位于地方的发展冲劲。但这一结果的背后也有其坚定的支持者。

  何祚庥院士便是其中的一位。他表示,节能优先的政策毫无疑义,浪费的能源要节约,效率低的能源要提高,但是节能不等于限能。他特别指出,把转变发展方式等同于放慢GDP增速的观点和行为非常荒谬,“重点是改变能源供应结构,而不是为能源设置一个‘天花板’。”

  中国工程院曾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总量不能超过40亿吨标准煤。何祚庥认为,这“不可能打得住”。据本刊记者了解,实际上,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也没敢接受工程院的这一主张。何院士特意给本刊记者提供了一组他曾经看到的限电对实体经济伤害的数据:在中西部地区,每限一度电会带来9~10元人民币的GDP损失,东部地区甚至高达12~15元损失。

  对于如何协调GDP增长与能源总量控制之间的关系,李俊峰给出的回答是,“‘十二五’能源规划中也提出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适当的控制是以不伤害经济发展、不伤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目标,控制的幅度还是有所保留的,不能是硬性的规定。”

  但他也提醒,这是中央和地方都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不能中央做了一个‘大包子’,地方吃个‘大胖子’去适应。”按照他的解释,国家实行能源总量控制、追求低碳发展,“就是要让人们慢慢认识到,过去我们需要‘快’,现在是需要‘好’。发展过快,造成的资源浪费大、欠账多。比如过去快速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以后会为之埋单的。”

  能源总量的省际角力

  与能源总量控制相关的是,各省区市都希望在总量盘子中为自己争取尽可能大的份额。李俊峰坦言,地方对整个能源规划有不同意见,不可避免,“比如多给山东分一点儿,江苏可能不高兴;多给江苏分一点儿,浙江可能不高兴对规划有意见,甚至有强烈的不同意见,这都很正常。”

  现在各地都想要更多,这就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协调。涉及到指标的分配问题,何祚庥认为争议更大,“我国的节能减排指标是按照GDP的比例平均分配的。但由于各地发展水平的差异,同一指标在不同地方落实,就存在不同的困难。”

  他举例指出,“在国际上,我们认为减排二氧化碳的指标不公,因为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国内也同样,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地区,在历史上排放就比落后地区多得多。现在,即使是落后地区,也要求减少同样标准的排放。”

  “现在,地方对此意见大了去了。只不过大部分不敢说,有敢说的也就表示自己做不到。谁敢对北京、上海说三道四?即使是国家发改委这样的部门,现在谁又敢对北京、上海下命令?地方最大的争议就在这个地方。”何祚庥说。

  “现在各个地方一定要保证节能指标的实现,完不成目标就要地方长官问责,地方长官就把民用电停了。”他认为,我国把节能的潜力估计得过大、过急了,“所以,部分地方为了完成指标就搞拉闸限电,把限电和节电混为一谈,或在指标上作假。”

  在何祚庥看来,我国对能源使用效率的测算也存在着一定的偏差。有数据指出,2010年我国GDP为世界总量的9.5%,能源消费总量占世界总能耗的19.5%,GDP能耗已经高出世界水平一倍,是日本的4.9倍。如果按国际通行的购买力平价测算,2010年中国GDP占世界的总量约为18%。这意味着,我国能源效率提高了一倍。

  与能源指标分配相关的还有技术问题。姜克隽表示,现在各省区市报上来的数和国家能源局的数差距不小,“如果总量目标分配到省的话,比如北京从华北电网大规模调电,调的电怎么算?北京自己发电只占用电量的1/3,其他2/3要从周边如河北和内蒙古的电厂调过来。这部分电煤是算在河北、内蒙古的头上,还是北京的头上?”在其看来,要制定合理的算法,“不能说内蒙古发的电给了北京,还是全部算到内蒙古煤炭消耗的指标上。”

  李俊峰表示,能源规划的制定之所以不断征求地方的意见,也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经济发展还是要靠地方,而不是中央。一项政策的出台,要尽量让地方支持。这样才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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