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几家多晶硅企业联合向记者反映,2009年9月底,国务院发布《国务院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8号文”),多晶硅产业发展受到政策掣肘,据测算,该产业遭受的市场损失在1000亿元以上。
“自‘38号文’出台以来,针对多晶硅所出台的限制措施形成了连锁反应。”5月31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达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文一出,国内的银行和审批机构,对多晶硅项目都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新上项目基本叫停;未报批的均不再报批;已批准未投资的,也不再投资;已投资未投产的,也不敢再投产。”6月1日,一家从事多晶硅生产的企业负责人张扬(化名)告诉记者。“据粗略估算,仅2011年一年时间,中国企业因为‘38号文’将减少产值650亿元,损失利润400亿元,而白白送给国外厂商的利润则将超过40亿美元。”张扬说。“假如今年仍然没有新的项目审批下来,那么国内未来两年多晶硅的供应缺口将超过60%。”6月1日,河南一家多晶硅企业高管指出。
他认为,政府应当对企业在光伏以及多晶硅技术研发方面给予支持,不仅要给予资金上的支持,还要提供宽松的环境,允许新技术的开发和试验,“允许犯错”。“只有这样,才会有一批企业在已经做大的基础上脱颖而出,成为技术领先的公司。这才是我国企业能够拥有可持续竞争力的法宝,使得国外各大竞争对手对中国企业心存畏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