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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
发布时间:2017-01-23    编辑:jinrui   
本文摘要: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公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提出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8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在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方面,《意见》在光电转换效率和衰减率两大指标上提出了量化标准。据了解,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是指标准测试条件下光伏组件最大输出功率与照射在该组件上的太阳光功率的比值;光伏组件衰减率是指光伏组件运行一段时间后,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最大输出功率与投产运行初始最大输出功率的比值。
 
  《意见》明确,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7%,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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