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日 国务院《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17    编辑:yurui   
本文摘要:意见明确,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人口脱贫。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作重点为按照区别对待、精准施策的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带动老区全面振兴发展。
 
  意见明确,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人口脱贫。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在支持政策方面,将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强化资源开发对老区发展的拉动效应。
 
  意见总体要求为,到2020年,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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