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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同意山西大同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
发布时间:2016-01-28    编辑:jinrui   
本文摘要:2015年6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新能源〔2015〕222号文件《批复同意山西大同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山西省称为我国首个先进光伏基地,2015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GW,总规为3GW。
  2015年6月19日,国家能源局以国新能源〔2015〕222号文件批复同意山西大同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同意增加我省2015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00万千瓦,专项用于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
 
  大同市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省发改委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利用采煤沉陷区建设光伏发电基地的战略构想,大同市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发展规划及2015年实施方案》。基地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统筹兼顾生态修复、造林绿化与相关产业发展的方式开展基地建设。从2015年到2017年,将在大同市南郊区5个乡镇、新荣区2个乡镇、左云县6个乡镇,共计13个乡镇、总面积1687.8平方公里采煤沉陷区范围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大同市,以打造“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先进技术聚集地”为目标,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按照竞争比选方式,优选具有领先业绩水平、较强投资实力和先进技术管理能力的企业作为基地项目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光伏发电基地将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提供高效服务,以基地建设为依托,积极探索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管理新模式,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与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资源型地区能源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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