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占地用地征收土地税的情况
本文摘要: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用地和公租房建成以后占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用地和公租房建成以后占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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