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光伏项目是利用村委会办公楼及村五保户居住房屋的空地建设的,总投资62.25万元,预计吸收5名贫困户通过光伏发电致富,项目年收益可达10万元。”昨日,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村支书胡裕忠告诉笔者。前几天,他从发改部门拿到了该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审批备案表。据悉,这是该县首个报批的村级光伏发电项目。
浦城四季少雨少风,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发展光伏项目,不仅可以发掘该县电力资源新增长点,还可通过“光伏产业+小额信贷+贫困户”模式,促进贫困村增收、贫困户脱贫。今年,浦城县通过广泛考察调研,吸收周边县市经验,共选定70个贫困村和6个少数民族村利用闲置土地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项目实施方面,我们采取县财政补助、村委会投入、贫困户申请贷款方式筹集资金,确保贫困户不用承担资金风险。”县发改局工作人员介绍。
富岭镇圳边村利用村里民族综合大楼顶部700多平方米的闲置空间,建设8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于7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每天发电量为450千瓦时左右,平均收益在380元以上。村主任沈从飞算了一笔账:村里的7户贫困户每户可申请三年期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贷款,贷款到期后,首先从光伏发电三年产生效益扣除分红后用于归还本金,剩余部分资金由贫困户一次归还。“如果贫困户到期无力归还,我们将按照贫困户投入形成的股份重新分配。”沈从飞说,每年除了还款和维护费用,还可返还贫困户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