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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力争两年内使光伏扶贫电站覆盖全部贫困村
发布时间:2017-11-07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本文摘要:《意见》指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验收后,将由县级统一运营管理,产权和收益权移交贫困村,实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精准扶贫能力。


  根据江西省前不久出台的《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江西将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力争用1~2年时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对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每个村的电站规模为100千瓦,每年为每村增加4万~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已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不足100千瓦的贫困村,可根据本村建设条件和精准扶贫需求,补足建设至100千瓦。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深入实施这项扶贫脱贫工程,巩固提升光伏扶贫成效,建设一批光伏扶贫电站,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拓展贫困村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意见》指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验收后,将由县级统一运营管理,产权和收益权移交贫困村,实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精准扶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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