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印发《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次系统非法外联或使用无线网络设备,每次考核并网发电站当月上网电量的0.5%,若考核费用不足2万元,则按2万元进行考核。”该方案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模拟运行,4月起正式开展费用结算,将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山西等华北区域。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印发《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次系统非法外联或使用无线网络设备,每次考核并网发电站当月上网电量的0.5%,若考核费用不足2万元,则按2万元进行考核。”该方案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模拟运行,4月起正式开展费用结算,将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山西等华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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