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首次专门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企业家的地位和价值。这份全文共5800多字的《意见》,我在第一时间认认真真地读了多遍,感到非常的振奋和鼓舞。
《意见》提出了“三个营造”——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三个弘扬”——弘扬企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三个加强”——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纵观《意见》,10大方面29条内容,确定了“企业家是经济社会的重要主体”的地位;诠释了“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涵;提出了“让企业家更好发挥作用”的机制保障。给予有理想、有情怀的企业家们极大的动力和信心。作为企业家,尤其是青年企业家中的一员,学习完这份文件,我在心里由衷地为国家点赞!
在我看来,《意见》具有极强的旗帜性、方向性,特点鲜明、影响深远:
一是完整定义了“中国版企业家精神”。《意见》把企业家的个人理想、群体梦想,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把企业家的抱负、追求,与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稳定的奋斗目标相结合;把企业家素养、自我约束,与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规范相结合;把企业家人才的成长,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相结合。全面肯定企业家价值的同时,也让企业家明白了自身的角色与使命所在,从而更好地履行责任、主动担当、服务社会。
二是系统阐明了企业家该如何有所为。《意见》既在理念层面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信念,强化自觉遵纪守法意识,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又在行动方面,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鼓励企业家干事担当,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意见》清晰地界定了企业家的标准是什么,企业家应该如何有所作为,为企业家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是充分坚定了企业家们的发展信心。《意见》稳定了企业家预期,提出要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等。《意见》中,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企业家创新活力、创业动力,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一系列提法,满满的全是正能量,令人印象深刻。《意见》打消了企业家们的困惑,消除了企业家们的顾虑,让企业家们可以安心地赶着企业的马车上路,在政策、制度确立的框架下,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成企业家的使命。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一个真正提倡企业家精神,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正式开启。结合协鑫集团的发展实践,以及我个人的成长之路,我对《意见》中的几个细节,感受特别深刻:
一是“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代表了企业家的所思所想,说到了企业家的心坎儿上。协鑫集团是一家以新能源、清洁能源为主,相关产业多元化发展的综合能源运营服务商,产业类型共包括电力、光伏、天然气、智慧城市、金融五大领域。协鑫集团27年的发展史,也是一部“创新创业无止境”的历史。创新推动协鑫成为了中国最大的非公电力企业,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过60%,协鑫“绿色电力”点亮世界;推动协鑫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供应商,全世界将近1/3的硅片与多晶硅,来自“协鑫智造”;推动协鑫在国家重大战略中留下“协鑫身影”,成功在“一带一路”沿线实现智慧能源业务的大规模布局;推动协鑫在国家光伏精准扶贫行动中,实现2016年度规模第一;推动协鑫连续两年在全球新能源500强中排名第二,连续多年位居中国新能源行业第一。9月份刚刚发布的2017中国企业500强中,协鑫集团排名提升32位,继续稳居新能源行业首位。同时,与华为等企业一起,进入中国民营科技创新型企业前10强。
创新创业精神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的父亲朱共山先生经常说这样一句话,“创新和创业是企业家的精神本色。要创新、创新,再创新。创业、创业,再创业。”“创业创新、争先领先”的协鑫企业精神,已经被我们写入《协鑫基本法》中,作为宝贵的企业精神财富予以传扬。这次的《意见》中,关于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工匠精神、追求卓越的精神等很多提法,在我们的《协鑫基本法》“创新法则”中都有体现。可以说,《意见》的出台,完全是站在企业家的角度思考,代表了企业家的所思所想,每一句话,都说到了企业家们的心坎儿上。
二是“理解、宽容、帮助企业家合法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失败”,极大了温暖和鼓舞了企业家。为了支持企业家“撸起袖子加油干”,《意见》中的很多地方,都体现了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意见》提出,要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同时,《意见》更是坚定地表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帮助”。
协鑫集团每年都拿出至少不低于3%的营业收入,投入创新研发,目前已形成了“1+10”的全球创新研发体系,即1个中央研究院、10大研发分院;“千名科学家,万名创客”队伍,即拥有近3000名科学家,并且正在通过合伙人平台、企业众创空间,孵化10000名企业创客;建立了50多个国家级、省级研发实验室,形成了3000多项知识产权。在光伏领域,协鑫创新的“GCL生产法”,带动中国光伏行业实现了产业自主自控和国际领先。在智能制造、“黑灯工厂”、“光伏+”模式、太阳能电站智慧运维、平价上网工程、能源互联网、能源大数据与云平台等领域,协鑫投入大量创新研发资源所获得的相关成果,也向行业内外开放、共享,实现更大范围的群体受益。创新让企业尝到甜头,创新的过程也充满了艰辛和不易。协鑫对此有深切的体会——很多时候,企业的创新是在为行业的发展扫除观念、技术、模式上的障碍。企业家的职责之一,就是用前瞻性的眼光,从不确定的未来中寻找确定性,与风险博弈。因此,创新有时也是“冒险”的近义词,过程中的失误和失败在所难免。但企业家必须要通过创新,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探寻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引领发展。
创新精神需要稳定的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做保证。文件的第一部分内容,就提到了对这三个环境的保证。首次提出,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尤其是《意见》中“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提法,掷地有声,接地气、暖人心,坚强了企业家的创新灵魂,极大地激励了企业家敢为天下先的求变精神。
三是“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充分激发了青年企业家进一步焕发青春激情,为实现“中国梦”建功立业。作为青年企业家的一员,我对《意见》中关于年轻一代企业家的表述,倍感亲切。青年企业家敢想敢干、富有梦想、充满热情与创新活力,青年企业家释放的发展张力,是积极的、变革的、创新的社会驱动力量。与此同时,在成长的道路上,青年企业家在很多方面也迫切需要指引。因此,当我拿到这次的《意见》,看到里面提到的“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时,内心激荡起极大的暖流,更加坚定了以争创一流的锐气,以永不满足、勇争一流的行动,为青春增色、为事业加分,为“中国梦”建功立业的信心。
对青年企业家来说,我们更要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自觉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焕发创新创业热情,积极投身发展,担当大任,更好发挥生力军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