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12月23日公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由天津富欢受让公司持有的南京益典弘100%股权,且以承债方式偿还项目公司就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所发生的债务,从而实现间接拥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其项目公司拥有的兴义市清水河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经协商,股权转让总价款为2.39亿元。同时,受让方将承接项目公司原融资租赁所发生的债务。待受让方与转让方会同融资租赁方共同签署新的《融资租赁协议》的同时,配合转让方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就原融资租赁所进行的担保。
亚玛顿表示,因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属于重资产行业,随着公司相关资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压力也日益凸现。为缓解上述压力,公司逐步调整光伏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将出售部分电站资产,减少债务及带来的现金流回收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产流动性。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此次电站资产出售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与北控清洁能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将来两公司长期战略合作打好夯实的基础。经公司预计,此次交易实现转让收益计约3000万元(税前)。今年前三季度,亚玛顿净利润为903.20万元。倘若交易在2017年内完成,对公司今年业绩无疑有较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