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合作共建光伏扶贫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31     来源: 商城县政府
本文摘要:“多亏了光伏发电,今年我又多了3000元的收入,让我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8月30日,谈起光伏发电项目,商城县河凤桥乡新桥村村民霍永田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多亏了光伏发电,今年我又多了3000元的收入,让我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8月30日,谈起光伏发电项目,商城县河凤桥乡新桥村村民霍永田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92岁的霍永田是该村的贫困户,因年龄大已丧失劳动能力。“我村像霍永田这样受益于光伏发电项目的贫困户有20户,光伏发电项目可以说是他们脱贫致富道路上的‘明灯’。”对于光伏发电带来的脱贫致富效应,村支书李向久深有感触。

  光伏发电是该县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合作共建的扶贫项目。记者站在村口,就能看到几排整齐的深蓝色光伏电池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些电池板不仅蓄积了太阳光能,同时也凝聚着村里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希望。

  去年,商城县政府联合定点帮扶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在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之后,双方选取河凤桥乡新桥村为试点。通过试点的验证,他们确定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为贫困户成功“输血造血”,坚定了商城县实施光伏发电扶贫的信心和决心。

  今年以来,该县把光伏发电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国家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将光伏发电项目向贫困户重点倾斜,确保特殊贫困群体有稳定收入,同步实现脱贫。截至目前,该县在全县110个贫困村全面展开了60kv村级光伏发电站建设,共投入资金4788万元,其中对口帮扶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安排资金1325万元,县政府从扶贫整合专项资金解决3463万元。建成后的光伏发电站移交给村集体,光伏资产全部记入村集体资产,每村帮带12户贫困户,共计1320户4056人。按该县日照条件和新桥村试点情况,保守估计村级电站年发电8万千瓦时,年收益在7万元左右,12户贫困户年均收益3000元,村集体年收入3.4万元,而光伏发电项目使用寿命可达25年,保障了村有集体收入、户能长久收益。目前,110个贫困村的分散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全部竣工,完成了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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