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发展光伏产业和绿色扶贫 让农户享受分红
本文摘要:电站运行近一年来,已累计发电91 5万千瓦时,实现收益114 4万元,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1月14日,在麻城红石堰村光伏
“电站运行近一年来,已累计发电91.5万千瓦时,实现收益114.4万元,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1月14日,在麻城红石堰村光伏电站,麻城龙池桥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任春明向记者介绍,该电站自去年12月29日并网发电以来,已成为全处388户贫困户、911名贫困人口的“光伏银行”。
“最近,这个电站将迎来第三次分红。”任春明介绍,去年12月底,在黄冈、麻城两级扶贫攻坚指挥部指导下,按照“政府+投融资平台+贫困户+授信贷款+扶贫贴息+按股分红”模式,通过与市供电公司、能源局、农商行共驻共建,在红石堰村建成1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利用村废弃砖厂闲置土地,采用A级光伏板建设,系统有效运行时间25年,可累计发电2660万千瓦时,实现收益2530万元。
作为麻城市发展光伏产业、推进绿色扶贫的示范项目,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分布式电站,规模化建设。以办事处下辖的龙翔公司为建设主体,整合全处资源,采取集中定点、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入股、集中分红的“五集中”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将分布式电站进行规模化建设,覆盖所有社区(村)、所有贫困户。
分散式资金,集约化运营。依托市场主体龙翔公司,整合贫困户分散的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分红,形成规模效益。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根据贫困状况核定入股金额并组织授信材料。龙翔公司为贫困户提供反担保,通过“三方协议”,共吸纳小额信贷入股资金384.1万元,同时,积极发动有条件的社区(村)及其他社会资金共投资参股220万元,龙翔公司控股195.9万元。
普惠性工程,差异化分配。按照“一金两股、按股分红”的模式分配收益,实现了光伏扶贫全员覆盖、精准到户。其中,“一金”指扶贫基金,每年按项目当年总收益的10%提取计入专项救济基金,用于对兜底贫困户及其他贫困户的专项救济;“两股”指产业扶贫股和投资分红股,产业扶贫股根据贫困状况实行差额入股,三年期间贫困户按每年入股金额的10%固定分红,不承担投资风险。投资分红股实行按股分红。
稳定性收益,动态化管理。根据光伏电站运营稳定、电价可知、收益可靠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收益管理机制。根据贫困户困难情况和脱贫需求,可适当提前预支分红,按不超过三年收益总额60%的标准一次性提前预支分红收益,也可逐年定额分红。对已经脱贫、自愿退股的贫困户,其股本滚动转让给其他贫困户,也可由龙翔公司承购,做到“脱贫一户、退出一户,返贫一户、进入一户”。
目前,七里桥村等6个光伏扶贫村的产业扶贫户已享受产业扶贫股两次分红,全处388户贫困户、911名贫困人口全年将共享38.8万元分红,并有望提前脱贫。
据了解,光伏产业已成为该市继养殖、林特、中药材、蔬菜、乡村旅游扶贫富民产业之后的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