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莱光伏网讯: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日益蓬勃的今天,提到太阳能的发展,人们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德国。德国作为世界上太阳能起步最早的国家,也是产业规模发展极其迅速的代表,德国太阳能行业的发展路径、先进的技术、产业政策等,都成为了其他国家纷纷研究和效仿的对象,其中也不乏近几年来太阳能行业发展迅猛的中国。
德国联邦与经济能源部的表述就是德国的能源供应一年比一年更加“绿色”,可再生能源比例逐年上升。2013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发电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24%,2014年这一数字是25.8%。去年,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30%。德国政府更是表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提供整个电力消费的40%-45%,到了203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55%-60%。
这一数字对于正在弃核中的德国来说,是非常关键的。2015年,核电在德国整个电力供应中比例是14.1%,未来随着核电厂的关闭,这一部分电力供应也将被可再生能源所替代。
毫无疑问,德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015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发展依然强劲,而将几种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进行对比发现,在20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中离岸风电增速最快,发电比例从去年的0.2%增长到1.3%,陆上风电从8.9%增长到12%,而太阳能发电从5.8%增长到5.9%。
作为一个发展太阳能产业最为成功的国家,德国太阳能产业在2015年的表现差强人意。据统计,2015年,德国光伏新增装机约为1.3GW,大约占到全球新增装机的2%。在2014年修改的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中指出,德国联邦政府给2015年设定的
光伏新增装机目标是2.5GW。1.3GW远远低于政府目标。
而事实上,为了达到2050年减排目标,到2050年德国太阳能累计装机达到200GW,而相应的每年新增装机应该是4-5GW。与此同时,老旧的太阳能系统也将达到服役期,将逐渐被替代,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每年德国光伏新增光伏装机应该要达到6-7GW,才能达成政府2050年的发展目标。
在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光伏领域人士表示,德国在过去这些年间光伏产业取得了辉煌成就,高额的补贴给政府以及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高额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增加了消费者的电费负担,政府正在控制光伏发展的规模。
“德国光伏产业发展逐渐向计划经济转变了。”上述人士称。
变动的政策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造成去年德国光伏产业增速下降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联邦政府对于政策调整。2014年8月,经过多方博弈,德国《可再生能源法》(2014版)终于完成法律修订程序,已于2014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由于此次修订幅度很大,在发展思路和原则上有比较大的调整,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也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2.0版。
在新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可以看到,法案给出了FIT补贴的容量上限:陆上风电每年为2.5GW、光伏每年为2.5GW、离岸风电每年为6.5GW,生物质能为每年1GW,此政策一直到2020年。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
另外一个较大的调整是,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以固定电价进行全额收购20年。并且此前法律规定,项目业主每个月可以有一次选择权,可以选择享受国家规定的固定上网电价,也可以选择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在此基础上再享受一定额度的补贴。
而在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则引入市场机制,即实行强制的直接销售。这些直接销售首先适用于超过500KW的可再生能源电厂,从2016年起,适用250KW规模以上的电厂,到2017年100KW以上规模的电厂都将实行市场竞价销售模式。
此外,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德国也将对太阳能自发自用的发电商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此前,并未对自发自用用户征收附加费,因而在德国境内能源合作社以及区域能源供应兴起。在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中规定,所有大于10KW的发电用户都将支付可再生能源附加,目前此一附加为每千瓦小時6.3欧分。
减免优惠的范围限定为电费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极高的用电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是处于严酷国际竞争中,要保证他们的竞争力及工作岗位不受到威胁。
毫无疑问,新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给太阳能发展泼上了冷水。德国太阳能协会BSW-Solar的通讯和市场总监DavidWedepohl表示,两个主要的政策层面的改变造成该国上网电价补贴的增量递减,其有效扼杀地面安装部分,以及最近对光伏电力的自发自用征收附加费,这一直作为对于寻求投资于光伏以抵消不断上涨的能源账单的企业的威慑。
政策的调整是造成2015年太阳能光伏装机走低的直接原因。“一方面是补贴的降低,另一方面在中欧光伏组件贸易中,为了保护德国本土的光伏产品,政府对中欧光伏组件进口价格协议进行了规定,每瓦价格不能低于53欧分。中国光伏组件价格最低限价,也降低了在德国光伏投资的经济性。”上述光伏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称。
增加越多越好?
事实上,早在2000年,德国就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EEG-2000),以刺激当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并且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提高3倍以上。并且规定电网运营商必须将符合规定的电站纳入其运营网络,优先购买其提供的全部电量。政府的保障以及不菲的上网电价,给彼时德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法案公布后太阳能在德国各地雨后春笋般的出现。
2004年,德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最重要的目的是降低太阳能发电成本,在对法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后,规定了上网电价每一年逐年递减的幅度,以推动整个产业成本的降低。2008年,对(EEG-2004)再次进行修改,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EEG-2009),法律条款由最初的12条扩充为66条,形成了较完备的框架;2011年6月,《可再生能源法》(EEG-2012)通过,并在2012年又进行了两次局部修订。
在此之前,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一直采用固定电价政策,比如EEG-2012精确规定了水电、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风电、太阳能、地热发电等十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具体上网电价,希望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者创造了长期稳定的投资环境。
虽然其间政府不断调整上网电价,但是由于政策的保障,德国光伏发展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据统计2010年到2012年平均每年的光伏装机容量达到7GW以上,2012年一年更是高达7.6GW。
造成的结果是,由于太阳能高额的补贴支出,由消费者电费支付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进行支付,在过去几年间,特别是2014年之前,德国居民的电费不断上涨,其中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也在不断上升。据资料显示,2012年德国可再生能源附加费是3.6欧分/千瓦时,2013年是5.28欧分/千瓦时,2014年继续增加,达到6.24欧分/千瓦时(这已经相当于终端电价的20%)。201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达到160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和太阳能的发电量分别达到560亿千瓦时和349亿千瓦时。2014年德国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补贴总计达到215亿欧元。
正是这些高额的补贴支出支撑着德国政府一直推行的能源转型。连年上涨的电费也遭遇了德国居民的抵制。因而,德国政府在2014年对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进行调整,在合理控制发展规模的同时,降低居民的电费压力。
据公开资料显示显示,20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附加较2014年有所降低,为6.17欧分/千瓦时。2014年德国居民电价平均为29.14欧分/千瓦时,2015年为28.68欧分/千瓦时,2016年为28.69欧分/千瓦时。也就是说,近三年来,居民电价已经有所回落。
从促进大量发展到适度控制,德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调整,说明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中会出现各种不可预估的问题,电网是否跟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节奏、是否有足够的补贴对产业进行支撑等都是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而固定上网电价政策的终结也说明,当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须用市场的手段以及用符合成本的价格,回归产业本身的价值。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德国已经试点针对一些地面光伏电站采取招标方式。2015年至2017年间将每年开放三轮招标。根据地面光伏电站招标规定(FFAV),提供太阳能发电最低竞标价格的电站运营商将获得财政补助。最晚自2017年起,将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额度,未来还将再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法》,以便将新的招标模式应用扩展到其他类型可再生能源。
今年年初,德国联邦与经济能源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在对地面光伏竞拍政策第三轮审查后,光伏安装成本与第二轮审查相比下降了5.8%。
德国联邦与经济能源部表示,地面光伏电站补贴试点招标的目的在于经济高效地实现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的目标,同时保证较高的接受程度和参与主体的多样性。此外还应持续推动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尤其要积累经验,以便将来能在其他类型的可再生能源中引入招标机制。
这种在产业发展初级阶段使用的招标方式再次被引入到经历了多年发展,已经相对成熟的光伏市场中,说明产业政策实施并非一成不变,而不同阶段尝试使用不同手段来促进产业的协调发展。
因而,通过政策的引导适当放慢发展节奏也是让市场更为成熟、投资趋于冷静最好的控制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