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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2018年继续实行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 国家税务局
本文摘要: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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