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5日,据江西上饶日报消息,广丰中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投资5亿元,租赁广丰经济开发区企业厂房房顶50万平方米,建设总规模达50MW。该项目共安装光伏组件196079块,组件选型为255W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项目建成平均年发电量为4721.07万kWh。
广丰区工业园区企业屋顶上,年均日照时数为1803.5小时,年均太阳辐射总量为108.7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为33.4~46.5%。太阳辐射年总量约4279.02OMJ/m2。是属于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枧底镇党委书记叶丹兴奋地说,“目前,该公司已与经开区9家企业签订了30万平方米房顶租赁协议,整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镇里可实现年税收1000多万元。”
广丰中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注册,投资方为浙江诺欧博新材料有限公司。诺欧博新村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和光伏应用产品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该公司通过承担国家“金太阳”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房顶和地面分布式兆瓦级光伏电站15个。中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以后,在广丰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与经开区各企业达成一致:租赁企业房顶建项目,待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公司按发电量的10%以每度0.06元的优惠价格提供相关企业使用。
据悉,该项目将于2016年春节后开工建设,预计明年初将完成项目建设并网发电,每兆瓦年发电量为110万度。
广丰发改委公开消息称,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1年。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项目办理好土地或屋顶使用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不开工的项目,本备案文件失效;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