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6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公告为做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现开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公告
 
  为做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现开展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评审结果将作为招标采购资格评审结果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一、产品单元
 
  序号单元名称
 
  1单晶光伏电池组件
 
  2多晶光伏电池组件
 
  3双玻光伏电池组件
 
  二、申报原则
 
  1.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可同时申报多个产品单元。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3.提供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具有与其申报产品相适应的设计、加工、检测能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申报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二)专用条件
 
  1.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参加申报供应商应为产品制造商;
 
  3.申报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CGC、CQC或PCCC等);
 
  4.近3年并网发电业绩(2013年10月1日至本次申报截止日期止)
 
  (1)单晶光伏电池组件50MWp及以上。
 
  (2)多晶光伏电池组件100MWp及以上。
 
  (3)双玻光伏电池组件5MWp及以上。
 
  四、评审原则
 
  以业绩、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
 
  集团公司系统内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可直接成为相应产品单元的合格供应商。
 
  五、申报资料文件
 
  提交的申报资料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格供应商评价资料申报函(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5.基本情况汇总(附件3表1);
 
  6.资格证书信息(附件3表2)复印件;
 
  7.产品主要信息(格式见附件3表3);
 
  8.近2年主要业绩(附件3表4)
 
  按产品单元提供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供货数量页、签字页),并提供已投运项目的反馈意见;
 
  9.装备配置资源(附件3表5)。
 
  六、申报资料文件的递交
 
  请自愿参加申报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递交有关申报资料文件。
 
  (一)申报时间:2016年10月21日~11月30日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并递交书面材料。
 
  (三)申报资料要求
 
  1.上述全部资料要求纸质文件一份;电子文件按照合格供应商申报要求进行填写上传,提供的电子文件中附表1~5为可编辑的excel格式,其他文件为PDF版本。
 
  2.资料装订目录顺序要求
 
  1)供应商资格评审资料申报函(格式见附件1)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3)附表(1~5)(格式见附件3)
 
  4)资质资格类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质保证书、合同复印件、投运项目的反馈意见等)
 
  5)其他资料
 
  (四)申报资料递交
 
  纸质文件可邮寄递交或现场递交。
 
  邮寄递交:2016年11月3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须在邮寄单上注明“光伏电池组件”。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261169391
 
  邮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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