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7.5MWp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4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山西临县7 5MWp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临县7 5MWp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
  
  山西临县7.5MWp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县7.5MWp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县7.5MWp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0632-1620GCCL1727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临县
 
  2.4计划工期:本项目从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具体工期以工程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
 
  标段一:临县林家坪镇3MWp光伏扶贫项目;
 
  标段二:临县安家庄乡2MWp光伏扶贫项目;
 
  标段三:临县白文镇2.5MWp光伏扶贫项目
 
  2.6招标范围:
 
  为实施国家扶贫政策,拟在临县投资新建7.5MWp光伏扶贫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场内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净资产值达到5亿人民币以上;
 
  3.2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3.3累计持有国内运行的光伏电站并网容量50MW以上的业绩;
 
  3.4承诺除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外,在获得开发权之日起整个项目运营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
 
  3.5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的职责、权利及义务;
 
  3.8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属企业为主的省内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2.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
 
  4.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4资质证书;
 
  4.2.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4.2.6联合体协议书;
 
  4.2.7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须以上资料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各项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261169391
 
  邮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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