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推进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04     来源: 新华网
本文摘要:在藤县塘步镇汗池村,不少群众的房顶上整齐排列着一排排太阳能电池板。据统计,一个约45平方米的屋顶,每年能从光伏发电项目中获益
  
  在藤县塘步镇汗池村,不少群众的房顶上整齐排列着一排排太阳能电池板。据统计,一个约45平方米的屋顶,每年能从光伏发电项目中获益4000元。这是梧州市推进的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这一新兴项目逐步扩大,照亮了贫困地区的扶贫路。
 
  光伏发电利用太阳电池组组成方阵进行发电,具有成本低、能耗低、无污染、绿色环保、热稳定性好、发电量高等优势。
 
  光伏发电既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也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对于家庭用户来说,一方面,光伏发电节能减排效果明显。按25年使用寿命算,3千瓦光伏发电户用系统的发电量为84206.16度,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3.62吨,从而减少减排二氧化碳87.57吨,减排二氧化硫0.74吨。
 
  另一方面,收益持续稳定。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比较容易,每户只需提供不少于35平米的空地或屋顶,每平方承重能力在20kg以上,同时有电网改造过的220V交流电源,就具备安装条件。企业提供硬件材料并安装,同时提供技术服务。装上太阳能发电系统后,只要有阳光就能发电,阴天也不例外,发电系统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国家补贴为20年。
 
  测算显示,每个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家庭,按项目面积计算,每年能从每平方米中获得近100元的收益,以45平方米计算,除去融资、设备维护等支出,每户每年增加收入4000元左右。对贫困户来说,光伏发电项目扶贫,既能保证长期稳定的收益,又符合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精神,特别适宜扶持“失能”“弱能”贫困户。
 
  不少贫困地区贫困程度较深,且返贫率高。传统的扶贫方式主要是提供生活救济和财政补贴,是一种“输血”扶贫模式,难以达到长久脱贫的目的。
 
  目前梧州市7个县(市、区)中仍有265个贫困村,贫困人口达23.144万人,今年全市扶贫目标为8万人。针对传统扶贫模式的缺陷,梧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契机,积极协助引进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扶贫手段增加贫困户收益。项目瞄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做到有的放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资金是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关键,梧州市采取多重融资方式和合作模式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采取政企协调融资模式。由各级扶贫办牵头,协调金融部门、各贫困村村委及光伏发电相关企业按政策签订扶贫协议。银行放贷给贫困户5万元,由县(市、区)政府扶贫办按放贷期限对金融部门进行贴息,贷款期满后由企业进行还款。
 
  其次,采取贫困户入股融资模式。分为屋顶光伏和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均由企业提供项目总投资额的10%作为资本金,其余90%由政府担保向银行贷款(贫困户入股约90%),还贷周期为12年到14年。屋顶光伏扶贫项目由企业担保贷款利率并负责还款,所需信贷资金由金融部门协调解决;村级光伏扶贫贷款由政府还贷贴息。
 
  经过宣传发动,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蒙山县蒙山镇高堆村、回龙村村委以及藤县藤州镇、古龙镇、塘步镇等一批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已并网并投入使用。接下来,蒙山县计划在2016年至2018年实施光伏扶贫5000户光伏发电项目。下一步,梧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扶贫办等部门,继续积极推进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为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节能工作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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