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国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8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多晶硅光伏组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2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沛县国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8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多晶硅光伏组件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4-1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其它
沛县国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8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多晶硅光伏组件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4-1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编号:JITC-1601LS0259
 
受委托,对沛县国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8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所需的多晶硅光伏组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位置:徐州市沛县安国镇
 
2. 建设规模:8MW
 
3. 资金来源:自筹
 
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光伏组件总装(含层压件、边框、接线盒、连接导线等)。
 
5. 主要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或高于(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标准对设备的全部具体技术要求。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必须满足国家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对设备资质的全部要求。
 
(2)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3年以上相关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产品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且符合国家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
 
(5)投标人应提供多晶组件单体并网发电50MWp及以上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同时提供合同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材料)。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3年内(2013年3月1日至开标当日)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8)对于进口设备,属于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除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外,还应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人正式授权书(质量保证及合同交货期保证等)和授权人出具的“产品质量承诺函”和“技术服务承诺函”等文件。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要求
 
A.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B.投标人推荐的型号应通过CGC、CQC及PCCC三项之一的认证。
 
C.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规定。
 
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7.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3月23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止,每天8:30-11:30或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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