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案正式判决 投资者全面胜诉获赔1.2亿
发布时间:2016-09-30     来源: 京华时报
本文摘要: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代理的首批海润光伏虚假陈述索赔案正式判决,投资者获得全面胜诉。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华
  
  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代理的首批海润光伏虚假陈述索赔案正式判决,投资者获得全面胜诉。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处了解到,9月29日,许峰律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首批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案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全面胜诉,大部分投资者一审判决胜诉比例均为100%或接近100%。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海润光伏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公司股东、董事长杨怀进等因海润光伏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和《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存在误导性陈述等原因,被证监会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后,公司在2016年7月16日公告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截至公告日,公司共收到519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2308.12万元。
 
  据了解,目前,索赔海润光伏的人数和金额还在增加。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且在2015年2月13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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