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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光伏电站 还能拿补贴
发布时间:2015-12-16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本文摘要:惠城供电局方面介绍,居民家庭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填写好项目接入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产权证明文件(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
  
    艾莱光伏网讯:2016年1月起,惠州居民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拿到供电部门的“垫付”补贴了!
 
  15日,记者从广东电网惠城供电局获悉,根据广东电网公司印发的相关工作通知,只要符合政策条件的惠州居民光伏发电用户,供电部门都会按照规定和国家补贴标准先行“垫付”国家补贴资金。
 
  “用光伏系统发电,任何居民都可申请,目前惠州市区(惠城区)共有5户居民报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另有2户企业的光伏发电项目,分别位于市区三栋镇和水口街道。”惠城供电局营业部副主任宋志坚透露,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后,建好了可免费接入公共电网,若是用了还有富余的话,电网进行全额收购。
 
  目前,按照政策的电网收购价格,每度电约为0.45元,当然,只要居民的“屋顶电站”与公共电网实现了“并网”,发电不足时也能自动切换到公共电网取电。
 
  居民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了“盈余”部分可以卖给国家公共电网,还能领取国家给予的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按照项目全部发电量和国家规定电价补贴标准,并剔除相应增值税税金后进行补助,具体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度)0.42元(含税)。
 
  不过,截至目前,惠州已报建或已并网的居民用户,尚未领取前述补贴资金。
 
  “从明年1月起,供电部门陆续给予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用户先行垫付国家补贴。”宋志坚说,新报装的居民光伏项目从并网起,凭有效发票等相关材料即可获得供电局支付的光伏购电款和代为垫付的国家补贴资金。
 
  同时,已并网运行的居民光伏项目,将同步进行补贴垫付。
 
  据介绍,今年11月10日,广东电网公司印发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量结算及补贴转付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只要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用户,地方供电部门都会按规定和国家补贴标准做好居民光伏电站补贴资金的垫付工作。
 
  今年11月24日,来自东莞市中堂镇的一户居民光伏发电项目就获得了首笔国家补贴资金,成为广东电网的第一户。
 
  延伸
 
  光伏发电具体如何报装?
 
  惠城供电局方面介绍,居民家庭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填写好项目接入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产权证明文件(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
 
  以下为具体报装流程:
 
  居民提出报装申请—供电部门编制接入系统方案—居民自行委托工程设计和施工—供电部门进行项目并网验收—供电部门与居民签订购售电合同—供电部门安装计量装置实现并网运行—居民提供有效发票等材料赴供电部门领取补贴资金及售电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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