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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问题的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5-03-09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彻底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问题的政策建议,刚性化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等。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工业”的重要指示。结合国外发展新能源的历史和经验,笔者认为,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成为推动此项政策的重要途径。
 
  虽然2014年国家能源局运筹帷幄,想方设法,锐意改革,出台了很多鼓励和发展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政策,大大促进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进程。然而从去年的完成情况看,极其不尽人意。
 
  有鉴于雾霾危害民众的严重性,更结合未来电改的适应性,笔者经过仔细研究,同时征求行业内众多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本着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出发点,向总理及其政府相关部门建言。提出彻底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缓慢的重要政策建议,以达到尽快将我国转型为新能源大国的目的。
 
  一、刚性化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
 
  目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以下简称配额制)已经似春风拂雨,等待瓜熟蒂落。然而,即使配额制下达,由于缺乏强制执行的措施,就地方执行机构而言,也就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作为一个雾霾如此严重的经济大国,从时不我待的角度而言,刚性化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基础。对此问题,笔者有如下建议:
 
  1、将各个地区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作为刚性考核指标
 
  根据能源局的政策规划,配额制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这里我们建议对各个地区不再划分等级和配额差别,完全按照社会电力消费的耗能情况,考核配额指标。对各地政府领导下达必须占比可再生能源的刚性考核指标,以大大提高政府官员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2、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考核部门可以由各地电网实施
 
  鉴于社会用电的供应和调度绝大部分是由电网公司实施的,同时度电补贴制度下,电网公司同时也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计量部门。因此,电网公司是天然的配额用电指标考核单位。建议政府将此项考核指标落实到各地电网公司实施,相信其推广和执行能够得到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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