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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能源转型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发布时间:2015-02-10     来源: 中国科学报
本文摘要:德国能源转型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具体看下面详细内容。
 
  中国未来
 
  有人认为,德国国土面积较小,同中国没有可比性。
 
  对此王仲颖表示,德国电网跟欧洲其他国家互通,相当于中国34个省市自治区相互连通,其经验完全可以借鉴。但是,欧洲建立了完全竞争的电力市场,而中国没有。
 
  他同时指出,所谓柔性能源互联网,完全可以包容风电、太阳能的波动性。
 
  侯佑华亦表示,无论电网发展到什么程度,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有了智能电网就不波动,应建立更柔性的电网来适应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对于电网的合理规划,首先必须明确各种能源在电网中的比例。
 
  “我们要真正实现大规模减排,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约束。《可再生能源法》对各责任主体都明确了利益,但却没有明确责任,例如现在普遍存在弃风、弃光,谁该承担责任呢?正是因为这种责权不对位的关系,才在能源管理上暴露出很多问题。”侯佑华说。
 
  实际上,正是由于《可再生能源法》缺乏强制性目标要求,导致各项配套政策难以落实,才引发目前的上网难题。
 
  石定寰也指出,各种利益冲突和补偿需要从政策上考虑利益平衡,如何在《可再生能源法》的落实上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仍是巨大挑战。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确实是个系统工程,但首先要变革观念,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传统能源还在延续过去几十年的老观念,如果观念变革不了,其他都是白搭。德国虽然是个市场经济国家,但落实改革的力度比我们要大,我们还缺少实际行动。”石定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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