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发展,预防限电
国家能源局年初开始就明确了国内
光伏电站的发展方向,重点推广分布式项目,同时严格限制地面电站的额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避免行业非理性发展,出现大面积的限电问题。
光伏限电问题已经在甘肃地区出现,2014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驻点甘肃监管报告》,《报告》提出的六方面问题就包括“电源、电网建设配套衔接不够”、“存在弃风、弃光现象”、“电网企业办理接入系统、并网验收工作不完善”等。
《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甘肃省发电总装机容量3489.32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702.81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29.84万千瓦,同比增长1025.24%,居全国第一位。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甘肃风电、光伏出现了就地消纳和送出困难。以甘肃河西电网为例,按照2013年底装机容量、消纳和送出能力分析,输电通道无法满足已投产发电企业电量的外送需要,夏季最大受限容量308-378万千瓦,最大受限比例26-31%;冬季最大受限容量198-268万千瓦,最大受限比例18-24%。
根据甘肃省各发电企业弃风统计数据汇总,甘肃省2013年弃风电量31.02亿千瓦时,占全国弃风电量的19.11%,弃风率20.65%;2013年弃光电量约为3.03亿千瓦时,弃光率约为13.78%。
能源局已经开始关注光伏电站大规模建设后可能产生的限电风险,并强调“对于甘肃、青海、新疆等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的省区,如发生限电情况,将调减当年建设规模,并停止批复下年度新增备案规模。对于青海省海西地区、甘肃省武威、张掖和金昌等地区,青海省和甘肃省能源主管部门安排新建项目时应关注弃光限电风险。”
西部电站规模快速增长与我国跨区输电能力不足是一个显著的矛盾,对于光伏电站,能源局提早明确发展重点,限制西部电站额度,引导行业走向分布式。
从补贴资金角度限制地面电站规模
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两者的运营模式不一样,前者发电量全部上网,后者鼓励自发自用,余额上网,两者执行不同的电站补贴政策。
地面光伏电站目前上网执行分区域标杆电价,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电价超过当地火电脱硫标杆电价的部分来自于财政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我们对不同类别的新能源电站其政府补贴、跨区域输电成本列表对比如下,我们可以发现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单位额外成本处在较低的水平,应该纳入优先发展的序列,这也就是政策层面大力推动分布式发电的主要原因之一。
同时,分布式发电贴近用电负荷,并且符合智能配电、用电的发展方向,未来还将成为国内光伏发展的重要方向。
此外,今年能源系统大力度反腐也造成了光伏项目审批、建设的延迟,造成了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落实情况不理想,呈现“小年”局面。
我们判断,2014年国内新增装机可能与2013年基本持平,大约在11个GW左右。
展望2015年,国内市场预计将实现再次的大幅度增长,我们判断分布式项目的落地会有明显的提速,主要原因包括:
1、2014年分布式投资的业主都在等政策,产业政策、地方补贴政策、金融政策的完善,希望在比较好的政策环境下再去投资分布式。到目前为止,分布式新政已经出台,电力创新政策、金融政策也已经完善,2015年投资业主将开始真抓实干,不会像今年一样的等待时机;
2、从2014年三季度开始,银行针对分布式的态度已经越来越明确,国开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都开始积极进入分布式项目的贷款。此外,部分保险机构也已经开始涉足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业务,行业需要的融资环境已经开始建立起来;
3、电改的推进也将为分布式创造有利条件,其中关键的是售电权的放开,分布式项目未来业务模式不仅仅局限于针对屋顶业主的合同能源管理,还可以对外售电,项目发电长期稳定消纳的潜在风险进一步解除。
我们认为光伏必将是发展的重点,而其中的分布式也必将是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2015年行业将真正迎来项目的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