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2 09:32:59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本文摘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四)强化能源运行精细化管理
 
  1.加强地下管线运行管理。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加强输油气管道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保护,提高管线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开展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建立完善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地下管线运行管理体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2.提升能源监测调度水平。整合政府部门和企业信息资源,健全市、区(县)两级能源运行监测体系,完善全市能源与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的综合功能和覆盖范围。高标准建设天然气全网数字化监控运行调度系统、城市电网智能运行监控平台和供热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平台等企业监测调度系统,推动建立能源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智能化管理和监测调度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
 
  3.提高综合运行管理能力。深入推进需求侧管理,继续完善与国家有关部门及能源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前落实主要能源资源的供需计划。深化区域能源合作,构建更加稳定的能源合作关系。加强高峰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能源运行保障。完善能源应急储备体系,建立规模适度的天然气、成品油和煤炭等重点能源应急储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北京市电力公司
 
  (五)健全完善能源发展机制
 
  1.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区域性供热(气)工程的建设运营和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产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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