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三个光伏电站项目被评优 将纳入年度电站建设中
发布时间:2015-05-06     来源: 南宁日报
本文摘要:5月4日,南宁市发改委表示,自治区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日前出炉,21个项目纳入广西2015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其中广西农垦国有明阳农场光伏大棚90MWP项目、隆安生态农业园光伏农业大棚二期20MWP项目和宾阳县马潭农场光伏发电项目等3个南宁项目入选。
 
  5月4日,南宁市发改委表示,自治区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日前出炉,21个项目纳入广西2015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其中广西农垦国有明阳农场光伏大棚90MWP项目、隆安生态农业园光伏农业大棚二期20MWP项目和宾阳县马潭农场光伏发电项目等3个南宁项目入选。
 
  今年4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2015年全区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参与本次光伏电站评优的有南宁市等8个地级市申报的共26个项目,并将评优排序前21个项目纳入广西2015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
 
  南宁入选的3个项目,广西农垦国有明阳农场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位于江南区明阳农场,规划建设规模为90MWp;隆安生态农业园光伏农业大棚二期项目位于隆安县内,规划建设规模为20MWp;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宾阳县马谭农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宾阳县马谭农场内,规划建设规模为50MWp。以上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缓解地区电网供需矛盾,满足地区电网电力负荷增长的要求,促进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有关光伏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于今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并网规模达到50%以上。对于6月底前未能开工的项目,将对其实施方案中的排序进行滚动调整并向社会公布;8月底前,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调增或调减项目建设规模指标;对10月底前并网规模未及50%的企业,限制其下一年度规模指标;对10月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清理出实施方案并取消其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同时取消该企业申报下一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资格。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完成备案的项目,应于今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否则将取消其建设规模指标,企业需下一年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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