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行业 > 正文
嘉兴、景德镇项目建设对衢州市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4-12-24     来源: 衢州市经济委员会
本文摘要:作为同行业要相互学习,以弥补自身经验不足,那么,嘉兴、景德镇两地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衢州市有哪些启示呢?

  为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方面的宝贵经验,拓展光伏应用市场,加快推进衢州市光伏项目建设步伐,8月26-28日由市经信委(光伏办)组织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住建局、电力局等相关部门赴嘉兴和景德镇两地考察学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成功经验。
 
  一、嘉兴、景德镇两地基本情况
 
  (一)两地光伏项目建设情况
 
  1、嘉兴市光伏项目建设情况。嘉兴市光伏发电全部为分布式。截至今年7月,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为260MW,已并网158MW,1-7月累计发电6572万千瓦时。考察组先后考察了沙家浜居民小区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及展厅、电腾光伏云公司的光伏监控中心和光伏园区展示厅。
 
  2、景德镇市光伏项目建设情况。截至今年7月,景德镇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9.0145MW,全部已并网发电,其中金太阳示范项目装机7.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0.185MW,独立电站项目装机20MW,万家屋顶项目装机1.5195MW。考察组先后考察了位于景东小区的0.5MW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和位于景德镇乐平鸬鹚乡的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项目。
 
  (二)两地光伏应用推广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具体举措
 
  1、从考察情况看,两地政府对光伏发电产业的推进力度明显不同。
 
  景德镇光伏制造企业仅有三家,主要产品为硅粉,产业链条不完善,受近几年欧盟“双反”和光伏出口限制,三家企业基本处于停顿状态。鉴于此,地方政府对推动光伏应用积极性不高,至今未出台相关产业扶持政策。但江西省于今年两月份出台了促进光伏应用的扶持政策,其对光伏项目扶持力度高于浙江省(浙江省对光伏发电补助0.1元/千瓦时,江西省为0.2元/千瓦时),同时江西省对万家屋顶出台专门政策,规定对装机容量每瓦补助4元。受此补助利好影响,景德镇万家屋顶项目、光伏电站得以顺利推进。嘉兴市光伏产业链完整、技术先进,拥有昱辉阳光、晶科能源、天通股份等一批光伏上市企业,今年1-7月光伏产业产值达107.3亿元,全年产值预计可占全省光伏产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在推进光伏应用方面力度为全国之最,作为浙江省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市,目前嘉兴市各县域内均已出台光伏产业扶持政策。
 
  2、嘉兴市推动光伏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1)政策上有所突破。一是规范化管理,为规范、有序、安全、可控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嘉兴市政府制定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1+5管理办法。二是出台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嘉兴市各地区均结合本地区的发展情况,在国家、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分别出台相扶持政策,充分调动投资商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如:秀洲区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1元补贴;海宁市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三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根据光伏发电项目的不同开发模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政府、投资商、业主共建模式,业主自建模式等分别设立试点项目,对试点项目加大政府补助力度。
 
  (2)要素保障上有所突破。一是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嘉兴市设立光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光伏发电推广应用、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光伏核心部件与专用设备等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及高端人才引进培养等领域。二是强化土地、屋顶资源保障,在土地规划空间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方面给予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对园区屋顶资源由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统一收集,委托专业设计院统一进行科研编制,建立屋顶资源信息库。三是提供企业融资支持,由政府出资,并吸纳社会资本,成立贷款担保基金,优先向重点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并对光伏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优先提供财政贴息,同时在市创业(风险)引导资金中设立光伏产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用于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光伏企业。
 
  (3)鼓励企业创新上有所突破。一是扶持光伏产业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企业研究院、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产业创新战略联盟、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等技术创新载体建。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光伏发电器件、系统、专业设备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光伏重大科技专项。三是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的光伏企业及相关机构给予专项补助。
 
  (4)体制建设上有所突破。一是规划建设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主平台。二是建立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协调小组月度例会、光伏应用办公室双周例会、“一对一”项目服务等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自发自用为主、富余电量上网、电网平衡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机制,对全部自筹资金建设的太阳能屋顶和建筑一体化并网项目所发电量,电网企业按省确定的协议电价予以全额收购。四是构建适应分布式能源的区域智能电网,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设计实施的适应分布式电源区域监测控制中心已经投入试运营,该项目以用电信息采集及实时传送为基础条件,为电网企业、光伏发电企业、用户之间能源与信息提供双向互动,实现了对光伏园区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信息监测、统计、分析、交互、优化和控制,为嘉兴配电网的调度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地方和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服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