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按需求属性可以分为“消费者直接福利需求”和“公共福利需求”两类,光伏发电作为一种产品,一方面具有“公共福利需求”的需求属性特征,因而传统能源电力对其有着强可替代性;另一方面,在当前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下,政府必须运用其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财政整合各类产业资源要素,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满足社会个体能够感受到的“微观福利”来实现公共福利需求。
无论哪个行业,也无论提供的是工业产品还是服务产品,但凡想要推陈出新,获得成功,都必须让消费者感受到直接的新福利。这里的“福利”是指能给消费者带来全新的体验、享受或者便利。当新的产品亮相面市,就会给第一批消费者带来这样的“福利”。伴随着耳闻目暏的示范作用,很快产生扩散效应,新产品快速累积人气,形成新的消费需求。投资商、开发商、制造商、销售商很快能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大量的现金流和利润。随后,对于工业产品而言,研发投入增加,技术进步加快,厂商增多,产能扩大;对于服务产品而言,则是服务要素更快集聚,服务质量迅速提升,服务提供商增多,产能同样实现扩大。两者从各自产品属性的不同角度进行品种翻新,市场细分,逐渐实现充分竞争,优胜劣汰,价格多元,市场扩张,滚动发展。无论汽车、手机、IT、互联网还是金融、运输、饮食、旅游莫不如此。
这里把上述新产品对消费者形成吸引的需求特征称为“消费者直接福利需求”。然而并非所有新产品都具有这样的需求特征,尤其在公共领域。现阶段,光伏发电这一新能源产品就是十分突出的一例,它具有如下所述“公共福利需求”的特征。
首先,光伏发电是人类社会的公共福利需求。因为长期大量使用矿物化石能源污染空气,破坏环境,毁坏生态,损害经济,特别是越来越危害到人类最宝贵的身体健康,且化石能源也是有限的不可持续利用的,人们确认要标本兼治,进行能源革命,要用可再生的不产生污染的清洁安全的新能源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人们祈盼通过能源转换,恢复明显恶化了的生态环境。人们追求经济上的富足,同时希望享受到空气清新、蓝天白云、靑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美丽环境,希望自身能够健康和繁衍,经济社会环境能够持续发展。太阳能发电产业就是在“1997年联合国关于防止地球变暖的京都会议”之后开始发展的。可见,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是社会公众现实的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需求,是理性和长远的需求,是人类社会的公共福利需求。
其次,光伏发电的公共福利需求是“刚性”的。近几年来,我国受到雾霾侵害的城市和地区越来越多,侵害程度越来越严重,侵害频率越来越高。2013年12月上旬,我国25个省份的100多个大中城市出现雾霾;京津冀和长三角重度雾霾区连成一大片,造成高速封路、航班停飞、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呼吸科和儿科病患明显增多。中科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专项组的研究结果表明,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是污染物排放,化石燃料燃烧是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年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多,最终超过了环境的承受容量,形成雾霾天气。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在我国的一次能源中,煤碳占到近67%,2012年我国煤碳消耗总量达到39亿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四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大国,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382.8万辆,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高达4612.1万吨,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2014年1月2日,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介绍说,北京目前有500多万辆汽车,每年消耗的汽油约为400万吨、柴油200万吨,油品燃烧后低空排放。日益泛滥的雾霾是大自然给我们的明确而又严重的警示:能源结构调整的公共福利需求是“刚性”的、紧迫的,是异常重要的,不是可有可无可快可慢的。
最后也是最为突出的是,光伏发电缺乏消费者直接福利需求的拉动。因为光伏发电也是电力,作为电力的实用功能跟已经牢牢占领市场的传统电力是一样的,不能给消费者个人带来直接的全新的体验、享受或者便利,而且,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技术效率还没有超越传统发电技术,现时成本也就没有优势。所以,电力消费者难以产生自掏腰包一定要购买使用光伏电力的感性冲动。也就是说,光伏发电缺乏消费者直接福利需求的拉动。
因为缺乏消费者直接福利需求的拉动,涉及的资源环节和利益关系又很多,盈利预期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商、生产商难以产生自然的投资动力。光伏发电带给人们的“福利”一方面是根本性的,一方面也是整体性的、间接性的。在这里,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既有交集,又有差异。对于宏观整体来说,这种需求是刚性的,而作为消费者、投资者个体来说,这种需求的弹性是很大的,是很容易被其它选择替代的。光伏发电的这一“公共福利需求”特征决定了在现阶段光伏发电的直接推动者只能是掌握公共权力和公共财政的政府。
光伏发电的“公共福利需求”特征一方面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其推进过程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过程困难重重,异常缓慢的原因。因为,直接的推动者是政府,而电网、资金、建筑物、投资人才、技术人才等资源又分散在各个具体的市场主体手中,他们各自有自己的经济利益考量,他们之间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复杂的利益博弈,市场的开拓和培育过程自然是复杂的,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过程自然是艰难曲折的。在较长的时间内,光伏发电建设的进展取决于政府经济政策、行政政策补贴、协调和规范相关各方利益的力度。
另一方面,光伏发电的“公共福利需求”特征也证明了国家大力开拓国内光伏发电应用市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自然规律、社会经济环境规律和公众根本利益的,国家有责任亦有充分的理由采取综合性的强有力的经济、行政政策来促进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环境、资源、生态形势的严峻挑战,本着对科学发展客观规律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十八以后,党和国家的重大会议、重大决议以及中组部制定的新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都体现了新的整体布局。
按照“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一方面加大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的工作力度,并正在适时适度进行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光伏发电在各类能源中的成本比较状况正在改善;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正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部署,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活动,完善和落实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补贴资金筹集、电网改造、项目管理、并网服务、电量计量、补贴发放、融资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装机分类配额管理等扶持政策和规范政策,解决产业制度和融资制度问题,协调政府与市场以及各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常利益关系。在政府和市场作用的双轮驱动下,我国的光伏发电建设开始了新一轮启动,并带动整个光伏产业背负着国际“双反”的压力从谷底向上爬坡。同时,新的市场支点和政策支点也给了人们新的预期,有利于市场探索和形成稳定可行的商业模式,聚集各种资源,推进光伏发电建设,特别是分布式发电建设。
一个经济产业的发展状况最终要取决于制度、资本和技术的综合作用。为了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光伏发电在每一栋建筑每一户家庭的普及,还有两项工作必须做好:
首先,必须系统攻克光伏发电及其广泛利用中的技术难点。在一定的时期内,政府用补贴扶持具有公共福利需求特征的产业发展是符合社会经济环境规律的。但一个产业不可能一直靠政府补贴繁荣发展,因为政府要承担的公共事业、民生改善和社保托底的事项有很多。而光伏发电要摆脱补贴依赖,走上持续繁荣发展的道路,真正在宏观上担负起能源结构调整的使命,就必须在微观层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就必须通过满足社会个体能够感受到的“微观福利”来实现公共福利需求,包括低成本、稳定性和超越传统电力的使用便利性。这就要求我们按照“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强化创新驱动,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等科技规划中有关光伏电力的计划内容,攻克高性价比太阳能电池、智能电网、微电网、储能等光伏设备的技术难点,提高光伏产业技术水平,推动光伏产业升级。
其次,光电建筑一体化必须取得实际进展,在新建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融入光伏发电成分。这属于长远的和基本的融合产业制度建设。
实际上,这也是一次历史性的“拐点机遇”。目前,生态建设和节能环保已经形成倒逼趋势,我国光伏产业由主要依赖出口转向主要立足国内应用市场也已形成政策趋势,主动摒弃死守原有格局维护固有利益的惯性思维,自觉践行“五位一体”,及时规划,认真落实,综合建设,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积极开拓和培育光伏应用市场的地方、能源企业和投资者将在光伏领域赢得或强者更强或后来居上的机会,并取得用新市场带动新发展的整体优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