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指出,钢铁、水泥、机械行业集中度偏低,同质化产能过剩问题严重,工程机械、船舶设备、重型机械、机床工具的同质化产能过剩情况较为严重;船舶、稀土、光伏行业,过剩产能快速增加;汽车、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风险加大。
《提案》认为,造成产能过剩有税收政策因素,其中包括:分税制下政府间财力事权不对称,引发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增长,导致体制性产能过剩;税制改革起步较晚,税制结构不尽合理导致行业性产能过剩;资源税尚不完善,扭曲了企业经营成本,诱发资源性行业低水平发展,导致结构性产能过剩。
《提案》提出利用税收手段抑制产能过剩的建议包括: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合力,规避行业性产能过剩风险;通过增强对第三产业的税收政策效力,降低行业性产能过剩的风险;构建系统的资源财税政策,引导不可再生资源行业过剩产能和社会资金转向可再生资源行业。